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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直播到底是“种草神器”还是不当营销?
2025年11月13日 07:38 来源:工人日记
场景是上演的,故事是捏造的,人物是伪造的。有人出于商业目的发布虚假营销视频或直播。这是“神草种植工具”还是只是糟糕的营销?阅读建议专家表示,平台应将产品下架并限制帐户功能,以应对与虚假角色相关的不当营销。同时,有关部门应对账户经营者追究行政或民事责任。情节较重或者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诈骗,可以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技术老师”和“前技术黑客”某科技大公司……主持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段“个性不凡”的宣传视频,在网上走红,短暂引起社会关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近的一份报告称,该视频实际上是该公司发布的虚假内容。主持人和涉事公司故意营造虚假、悲惨的氛围,以博取人气和关注度,诱导网友购买课程并从中获利。如今,短视频、直播营销方式已经成为网购的“法宝”。但用假的rto录制视频来搭建舞台、编造故事、树立人物形象作为吸引流量的营销策略,是否违法呢?谁对虚假直播负法律责任?记者就此话题进行了采访。出于商业目的发布虚假视频将受到处罚。 10月27日,一则通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日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对上述公司员工冒用身份发布虚假广告事件进行调查。公司公告称已调查并采取行动。调查结果显示,涉事公司并没有聘用所谓“前某大型科技公司负责的技术黑客”,视频的主持人也不是“技术黑客”,视频中的言论与真实情况不符,这种行为误导了网友,扰乱了公共秩序。最终,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删除所有虚假视频。家住河南省荥阳市的他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会深受感动“我的妈妈。她曾经关注过一个自称减肥专家的短视频博主。 “我很信任他,经常看他的视频和直播。”卢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今年早些时候,她的妈妈在该博主的账号窗口购买了一个品牌的“减肥肚脐贴”。“但我妈妈买了几天后,贴上后,肚脐周围又红又痒,好像得了气喘。”卢说,随后他联系该博主要求退款,对方拒绝退款,称该产品已被退回。开通使用,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经多次沟通,该博主接受了卢某的“退货退款”要求。f投诉称,“主播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编造剧本、塑造虚假人物、制造冲突”、“编造故事误导民众。记者发现,有一家MCN机构专门提供ios人物设计服务。”记者是一名业余博主,联系了该MCN组织,该组织声称为“2000多家企业交易员和网红”提供服务。对方将参与“账户创建”、“定制/定位”、“内容运营”的全流程,并称可以提供“辅助”服务。费用方面,个人IP方案定制费为750元,3个月“陪伴操作指南”费用为2950元,1年“陪伴操作指南”费用为9850元。记者看到,该机构提供的“成功案例”中,不乏涉及母婴、健康、食品、宠物、三农等领域的案例。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即使没有经验也能重新塑造角色吗?”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重新考虑这个计划。记者对未破案件的梳理发现,一些犯罪分子经常通过虚构场景、编造情节来制造虚假人物,牟取暴利。 2024年3月,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查获一起网络虚假广告案件。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拍摄多部含有“视觉贫困”、“自产自销”等虚假信息的短视频,并创作“帮助农民渡难”等虚假文字,产品销售额超过400万元。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误导性广告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分流、盈利的混乱局面北京赞恩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伟认为,这会让人们在寻求帮助时真正陷入信任危机。“即使他们说真话,也不会再有人相信他们了。”林伟认为,上述行为“可能会直接欺骗消费者的商品,也可能侵犯某些群体,如残疾人、重病患者的荣誉权。”对此,法学院教授薛军表示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通过虚假人物博取同情,从长远来看会破坏消费者信任的基础。即使博主自己销售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创建虚假人物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不适当的营销”。谁为盈利而创建虚假人物负责?负责主播、平台、MCN机构……谁负责利用虚拟人物产生流量和利润?相关各方有哪些?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教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深国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判断一个人是否合法,需要核实该人是否真实,该人与商业活动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查明责任人,明确追究责任的法律依据。 “即使没有通过冒名者获得直接经济利益,但也应该注意,相关视频和直播内容包含侮辱英雄烈士、煽动民族矛盾、危害安全公共秩序等内容,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吴申国说。今年10月,中国中央网信办印发《清理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措施文件,表示将重点整治“假人吸引打赏”等问题。例如,他们冒充军人、教师、医生等,塑造“家庭贫困”等虚假人物,组织“家庭变故”、“暴力”等虚假情节。欺凌行为正在发生,或者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虚假内容并欺骗用户奖励他们的行为。许多平台针对假人发放奖励。薛军认为,针对f视频等不当营销行为,平台应下架产品、限制账户功能,同时相关部门应追究账户运营者的行政或民事责任。 “如果情节严重或者涉案金额较大,相关主体可能涉嫌诈骗;”林伟分析道。司法实践中,MCN机构作为资本和组织者往往具有较高的偿付能力,因而往往成为救助受害人和执法的重点。对于平台是否有责任的问题,林伟表示:“一般来说,平台可以通过‘删除通知’的方式来免除责任。”但平台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虚假人物内容的存在而未采取必要行动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吴申国先生建议政府可以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则和行为红线,MCN机构要做好制作和设计把关,确保内容合规。林伟提醒主讲专业人士,在发布可能引起公众同情或捐款的内容之前,需要核实来源并保留所有支持材料和信件。主持人还建议聘请专业的拉本报记者陈丹丹《劳动报》(2025年11月13日第7页)要求大家在与MCN机构签约或策划大型活动前审查内容合规性。
(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