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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工作指引。
2025 年 10 月 14 日 07:17 来源:Diario del Pueblo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严一桥记者)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散装食品采购及验收管理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学校食堂散装食品采购及验收管理,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体系,切实提高校园食品安全保障。等级。工作指引强调,学校要符合“三专一”要求,采购由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生产经营的批发食品,并考虑学校供餐委员会、中小学供餐监督家长委员会、监护人委员会、教师代表会议的意见。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近三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者经舆论核实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得有违法违规或者严重不当行为名录。学校要实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将食品安全举措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在食堂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议,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校长陪餐制度,坚持学校食堂的公益性和公益性原则,完善大宗食材信息披露。操作指引要求学校在大宗采购原材料时实行严格的采购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质量的可追溯和安全。建立“两人以上联检”检查制度,实行批量检查、公开验收、透明化。检验合格的散装食品原料应当及时入库,并记录相关信息。仓储管理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场地通风、防潮,并配备有效的生物媒介控制装置。控制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编辑:项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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