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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王先生近日在一家理发店使用预付卡时,遇到了“因节假日系统更新导致服务中断”和临时涨价的情况。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会员店退还了多收的费用,并恢复了会员卡的正常使用。据消费者王先生介绍,他用余额400多元办理了理发店会员卡,并以29元的会员价接受了理发。日前,在店里理发后,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他的会员已升级,假期期间将暂停服务。王先生被要求支付现金,并以非会员价59元结算交易。王先生称,他办卡时并没有约定放假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认为临时涨价不公平,因此提出投诉。并向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浦东新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向王先生确认了情况。王先生表示,办卡时签署的会员协议中并没有包含假期期间暂停使用会员卡的协议,商户也只是在收银台张贴了临时手写的涨价通知。经调查发现,该店的会员合同为常规合同,没有节假日特殊合同。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管理人员,根据民法第543条规定,只有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合同。当理发店单方面暂停使用会员卡或临时加价趁年末消费时峰值,这些是对合同条款的更改,需要消费者批准才能生效。经营者拒绝与消费者协商,擅自改变合同内容的,构成违约。经过反复沟通协商,经营者同意退还相应费用,王先生得以正常使用会员卡。
(编辑:王慧敏)